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煤矿安全规程超能力生产,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超能力生产责任制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。
1、危及公共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的紧急事件。分类: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。自然灾害:主要包括水旱灾害、气象灾害,地震灾害,地质灾害,海洋灾害,生物灾害和自然火灾等。事故灾难:主要包括安全事故,交通运输事故,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,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。
2、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。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,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,出现***生产安全事故的,首先要找主要负责人。***责任制是指的公司级、部门级和班组级。就形式化而言,要分这几级签订责任书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要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3、特别重大事故: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》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,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,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,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。5)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。
4、管理上的缺陷。例如: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,将其视为可有可无,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,对待安全工作,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。环境上的原因。
煤矿六严禁三严格指的是: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、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工程、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、严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、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、严格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管理、严格带班下井和安全教育培训、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。
法律依据:《国务院安委办紧急通知 “六严禁、三严格”开展矿山安全大排查》 矿山企业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,责令立即改正,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;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,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,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。
就是“六严禁三严格”,4就是“四个***”。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。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工程。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。严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。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。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严格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管理。严格带班下井和安全教育培训。
1、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哪些? 为了准确认定、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(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),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446号)等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判定标准。
2、同时,本条还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的,应当及时予以处理,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。
3、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,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,防止和减少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4、【答案】:C 【精析】依据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 故的特别规定》第8条的规定,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,排除隐患。
1、通信联络系统:保障井上与井下、井下不同作业地点之间的通信畅通,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。
2、顶板事故突出,瓦斯事故再次发生,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,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。
3、我们知道,如今煤矿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强烈,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企业少之又少,面对这样的发展环境,煤矿企业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之路。
4、煤矿“四位一体”区域和局部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: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;区域防突措施;区域措施效果检验;区域验证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: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;工作面防突措施;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;安全防护措施。
5、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、掌握防范措施,保证作业安全,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。 自觉遵守《入井检身制度》,听从指挥,排队入井,接受检身。 矿井安全知识 1安全检查的内容: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和《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标准》。
6、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,保证矿井供电、通风、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,落实24h值班制度。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。第五十六条斜井(巷)施工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 (一)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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